「止禅」与「观禅」的差别
明法比丘 整理 2006.5.24.
奢摩他(止禅samattha bhāvanā) | 毘钵舍那(观禅vipassanā bhavanā) |
1.以完全安定(samāhita﹐samādahati‘完全放置’的过去分词, 已安置, 古译:等引,三摩呬多)为取向。 | 1.以智见(ñānadassana)(见到无常等)为取向。 |
2. 止禅以坐姿为主,且不宜变换姿势,若身体不适须要换姿势,也要守住所缘(目标)。止禅于所缘,保持「寻」(vitakka﹐专注目标)、「伺」(vicāra﹐继续专注目标),所缘是概念法(世俗谛)。 | 2. 观禅不拘姿势。观禅寻.伺(专注、继续专注)对象,所缘是究竟法(真实谛),如:观「触」(呼吸的触、腹部起伏(=风触色)、坐姿及(臀部的)触等)、感受、声音的生灭;其它的蕴、处、界,不宜当初始观禅的对象;观「色的集法」(rūpassa samudayo),则可观察具有身、心、鼻才有吸气,与具有身、心、鼻才有呼气,又从众缘生可悟入无常,导致更高阶的智见。(《中部注》M.A.(M.10.);《瑜伽师地论》﹐大正30.431) |
3.修止禅得安止定(appana-samadhi)可镇伏五盖。但离开安止定时无法伏住五盖或贪瞋痴。 | 3.修观禅无论在遍作定(parikamma预备定)或近行定(upacara-samadhi),观生灭可暂断五盖;若要永断五盖,在近行定观生灭就有机会。 |
4.修止禅之时段不可作思惟,因为起念头将离开禅定或所缘。 | 4.修观禅之时段可作短暂的思惟蕴、处、界的无常、苦、无我作为加行(闻、思法义可增加正知见(概念法),但不能入解脱门);若是见到生灭之际,则不宜思惟。 |
5.修止禅以杂念、罣碍减少,禅相(nimitta﹐obhāsa)出现及其光色等,作为检查进步的重要指标。禅修之光来自心生色聚和时节生色聚里的颜色色法(vanna-rūpa)。 | 5.修观禅时,不必要打得念头死。杂念减少、禅相出现(有时是偏定),只作为进步的辅助参考。 |
6.修止禅在近行定或安止定有五禅支,此中专注、喜、乐、轻安显著。见到光或有轻安未必是处于近行定。 | 6.观禅在近行定有五禅支,此际可能见到生灭(无常)。若是更深沉的生灭,此际禅相必然出现。 |
7.修止禅得以持戒清净、禁语、独处、一心一意、醒寤瑜伽(只睡10p.m.~ | 7.修观禅时,要适时调顺三相:三摩地相(samādhi-nimitta)、策励相(paggāha-nimitta精进相)、*舍相(upekhā-nimitta)。过度定力则趣向*懈怠;过度精进则趣向不安;过度舍相(弃置),则心不得灭烦恼。 |
8.止禅是一时只能有一个专注的目标,专注、再专注,结果是心一境性(与所缘或禅相结合)。 | 8.观禅用四念住(身.受.心.法),不需特定目标,若有特定目标(从微观的角度,「目标」也是一直在变动),则较快得到近行定。 |
9.修止禅无法解脱,转修观禅才能解脱。止禅成就者,修完八定,转修三十二身分,修完,再修「色业处」(rūpa kammatthāna)。若要观无常,初步可取色聚(kalāpa)其中的究竟色法为目标。修完「名业处」(nāma kammatthāna)则可取(过去、未来、现在的)究竟名法、色法,及内(自己)、外(他人)的究竟名法、色法为目标观:生、生灭、灭。修「缘起法」,明白各各缘起支、因果(过去五因--无明、爱、取、行、业,产生现在五果--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;现在五因产生未来果)、各缘起支的无常。 | 9.修观禅可由无常的遍作直至涅盘(通过出世间的禅那心路),其间不必先有止禅(安止定)的基础。 |
10.修五自在,可次第入八种禅定(安止定);修十四种御心法,熟练及迅速入各种遍、禅那,可得神通(Vism.Ch.12~13)。临终入定可生该定的禅天。 | 10.修观禅者临终修无常观(遍作),可生为人或欲界天,得近行定可生较高的欲界天(kāmavacara- sugatibhavavisesa﹐第三天夜摩天(yāma)以上)。 |
11.修止转修观的行者可得俱解脱(Ubhatobhaga- vimutto),若未得「灭尽定」,则成为慧解脱。 | 11.修观行者可得慧解脱(Pabbavimuttoti pabbaya vimutto sukkhavipassakakhinasavo慧解脱:干观行者以慧解脱,得漏(asavo=流向(三界))尽。) |
*「舍相」--在《增支部》A.3.100./I,257.作:「适时从根源作意于舍相」(“kālenakālam upekkhānimittam manasikarotī”ti),这是「不过急不过缓的精进」(anaccāraddha-nātisithila-vīriya-savkhātā) ,也称作「精进舍」(vīriyupekkhā)(参见Dhammasavganī-atthakatha《法集论注释》CSCD pg. 217);Mahāniddesa-atthakathā《大义释注释》CSCD pg. 119.;《清净道论》Vism.160.)。
* 懈怠(kosajjaya):指「滞寂」,停顿在定中,对修止的人才会有的现象,而且是好事。修观者--特别是时而修止,时而修观(无常)的人,在修止时过多,或不自觉地偏向修止,产生滞寂,偏离观无常。
呼吸止观的差别
呼吸──奢摩他 (止) | 呼吸──毘婆舍那 (观) |
1. 以呼吸的气息--触到鼻端(parimukkha,鼻子下面,上嘴唇上面)触点上的气息,为专注的目标。 | 1.以呼吸的「触」(photthabba;phassa﹐触=地+火+风)--碰触到鼻端上的皮肤,为专注的目标。 |
2.「念」(sati)现前,一再寻(专注目标)、伺(继续专注目标)于触到鼻端上的「气息」。 | 2. 「念」(sati)现前,一再寻(=专注目标)、伺(=继续专注目标)于呼吸的「触」。「有」触即是触的「生」(udaya),「无」触即是触「灭」(vaya)。观触的有无(=生灭)即是「生灭随观」(udayabbayānupassī)或是无常随观(aniccānupassī)。 |
3. 仅留气息的观察。「完封」其它目标,排除其它目标(如:声音、疼痛、思惟),但须放轻松。 | 3. 修观者心具有弹性,对其他目标(如:声音、疼痛)没有排拒性;若心生排拒性是不自觉地偏向止禅,或对所观的目标有执取。当其它目标变得强烈时,可以暂时或长时放开呼吸的触,以新的目标(声音、感受)为目标,即如经中所说的:见只是见(ditthe dittha mattam bhavissati见以见为量)、闻(=听)只是闻(=听),觉(=嗅、尝、触)只是觉(=嗅、尝、触),识(=知)只是识(=知)。若要思惟(主要是思惟蕴.处.界的无常、苦、无我)可进行短暂的时间(数秒钟),当见到生灭之际,不宜思惟(因一思惟就无法保持无常观)。 |
4. 初禅,以声为刺(kantaka﹐「刺」为「障碍物」);第二禅,寻、伺为刺;第三禅,喜为刺;第四禅,入出息(呼吸)为刺;于想受灭定(三果、四果圣人才可以入),想(心的印记)、感受为刺。阿罗汉无刺,不以「声」等为刺。(A.10.72./ V,135.) | 4. 不以得到禅那(jhana)为目标,因此,声音不为刺,而且必要时,可将它们(声音、听觉)当作观禅的目标,观察它们的生灭相。 |
5. 调节呼吸,渐次平息风相(可以听到呼吸声)、喘相(呼吸不顺)、气相(可以感觉到呼吸),心愈静、愈集中,息相(微息,呼吸若有若无),愈显著,以自然得到细呼吸为安定相,靠近禅那。 | 5. 呼吸四相:风相、喘相、气相、息相,皆可以持续修观。昏沈、散乱、或增加对生灭的清楚觉知,可以加强呼吸--风相,也可以呼…呼…呼…,吸…吸…吸…,每一呼一吸停顿一下。 |
6. 鼻端的「禅相」(nimitta﹐obhāsa﹐禅相就是气息)出现时,不要看它,直至禅相由灰暗变明亮,乃至透明时,才投入禅相。(通常须要数日乃至数年培育定力,得定之后也要保任。) | 6. 当杂念减少,禅相可能出现,但此际一慨不予理会,反复练习(遍作parikamma)触的生灭,有时会见到身体局部或全身的生灭,可以不予理会,继续观鼻端的触;直至见到心的生灭时,才自动转移到观心的生灭,若是观智不成熟,心脏会痛,就不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心脏,应该继续观鼻端的触,或是暂时观呼吸的气息(止禅)。在更深沉的生灭,禅相必然出现。 |
7. 禅相呈现透明状时,心自然被禅相吸入而入定,或者将心投向禅相(看禅相)而入定。出定后检察五禅支(注意力放在心(脏),约一秒钟)。进入初禅后,若要晋升更高的禅那,则出定后,舍弃寻伺等禅支,再入较高的禅定。初禅有寻、伺、喜、乐、一心;第二禅只有喜、乐、一心;第三禅只有乐、一心;第四禅只有一心、舍。 | 7. 无论任何时候,不看禅相及其光色;在近行定也有五禅支,但是不予理会。 |
8. 于各禅那修五自在(vasita): 1) 入定自在,能够迅速地入禅定。(一弹指至十弹指的时间入定,有些人以五分钟为计。) 2) 住定自在,能够于迅速地住在定中。 3) 出定自在,能够迅速地从定中出来。 4) 省察自在,能够在出定后省察刚证得的禅那的能力。(观察心(脏)中的禅支) 5) 转向自在,是能够迅速地以意门转向心(manodvārāvajjanena)转向寻、伺等禅支的能力。(cf.《清净道论》Vism.154.) | 8. 修观行者不修五自在。但是可以修到随时可以轻易及迅速地得到无常观,即处在证入涅盘的边缘,已证果者则可再进入(以涅盘为目标的) 果定(phalasamapatti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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